罐體的設(shè)計(jì)壓應(yīng)考慮下列載荷: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內(nèi)壓、外壓或壓差;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裝載量達(dá)到裝運(yùn)質(zhì)量時(shí)的液柱靜壓力;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運(yùn)輸時(shí)的慣性力;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支座與罐體連接不穩(wěn)或支承部位的作用力;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連接管道和其他部件的作用力;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罐體自重及工作條件下或試驗(yàn)條件下裝運(yùn)介質(zhì)的重力載荷;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及管道、平臺(tái)等的重力載荷;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溫度梯度或熱膨脹量不同引起的作用力;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沖擊力,如由流體沖擊引起的作用力等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設(shè)計(jì)時(shí),罐體在運(yùn)輸工況中所承受的靜態(tài)力按下列原則確定: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縱向:充裝質(zhì)量乘以兩倍的重力加速度;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橫向:充裝質(zhì)量乘以重力加速度;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垂直向上:重裝質(zhì)量乘以重力加速度;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垂直向下:充裝質(zhì)量乘以兩倍的重力加速度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標(biāo)簽:試驗(yàn),檢測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壓力單位的換算關(guān)系MPa,kPa,bar,psi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壓與氣壓的壓縮率關(guān)系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壓試驗(yàn)與氣壓試驗(yàn)的區(qū)別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